药物也有迟缓效应
2011-08-02 丨 928 丨
药物的迟缓效应,又叫后遗效应,属于不良反应的一种。
我们知道,药物不良反应的常见表现形式有副作用、毒性反应、特殊反应等。副作用是指药物固有的且在治疗剂量下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多为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如阿托品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时,其抑制腺体分泌作用可表现口干的副作用。副作用常可设法纠正或消除。例如用双氢氯噻嗪利尿时,由于其具有排钾作用,长期用药可致低血钾症的副作用,同时服用氯化钾即可纠正。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时药理作用的延伸。此反应可立即发生,也可长期蓄积后逐渐产生,前者即为急性毒性,后者即为慢性毒性。
此外,还有些药物具有致畸胎、致癌、致突变等特殊形式的药物毒性。特殊反应是指与药理作用无关的且难以预料的不良反应,可分为基因缺陷或免疫反应异常两类。我们现在所说的药物迟缓效应,即后遗效应,即是指停药后,血浆药物浓度降至阈值以下时所残存的生物效应。此反应可能非常短暂,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仍可出现嗜睡、乏力等宿醉现象;也可能比较持久,如链霉素停药后造成的神经性耳聋等。所以,在短期内失眠,用不着滥用安定之类的镇静剂,即使需要用,也应在医生的医嘱下执行。否则,如长期滥用,最容易产生药物习惯性与成瘾性,再加上“迟缓效应”,可就是“药害”了。至于所服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只要暂时停药,那些不适症状即会消失,也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