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外送服务(特需)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示
2017-12-11 丨 16169 丨
救护车外送服务属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结合医务人员紧缺现状,并考虑实际运行成本,拟将救护车外送车费标准调整如下:
起止地 | 调整后 |
玉环-温岭 | 550 |
玉环-路桥 | 700 |
玉环-椒江 | 800 |
玉环-临海 | 1200 |
玉环-温州 | 1500 |
玉环-杭州 | 3400 |
玉环-上海 | 5000 |
玉环-南京 | 6500 |
此项调整仅为车费,医护人员护送费仍按原标准收取。本方案自2017年12月18日起执行。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