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职代会审议通过《医院章程》
6月23日,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集团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玉环市人民医院章程》(修订版)。医院党政班子领导、正式代表82人参加会议。医院工会主席、党政办主任胡敏主持会议。
胡敏主任受医院委托,向大会作了《玉环市人民医院章程(草案)》起草说明,介绍了章程(草案)修订的背景、依据、基本原则,以及章程制定的过程。我院2020年初依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通过了《医院章程》。日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规定及玉环市编办相关工作要求,对医院章程进行修订。期间下发各科室征求意见建议,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和党委会审议后,最终形成了提交职代会审议的《章程》。
《章程》从总则、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内部治理体系、员工、运行管理、附则等方面(共91条),强调了党的领导和建设,把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强调了医院党委的全面领导作用,还明确了医院医院运行、治理体系的顶层架构、功能定位、文化建设等内容。
与会代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代表义务,行使代表权力,认真审议讨论了章程各项条款。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玉环市人民医院章程(草案)》。
大会指出,《章程》是医院依法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推手。《章程》正式公布实施后,各支部、各科室要立即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贯彻落实内涵,将《章程》作为根本遵循,充分发挥《章程》在医院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准则性、规范性的功能,统领全院各项工作,推进医院高质量科学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