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医院药品及抗生素使用比例控制管理和奖罚制度

2012-07-105594
 
    
    1、根据往年药品费用平均水平和医院控制比例要求,制定各临床病区和门诊科室临床药品费用控制比例,详见附件1、2、3。控制比例随运行情况变化和政策性改变可作相应调整。
    2、每月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医教科、财务科、信息科与行风办共同负责该项制度管理。信息科提供统计信息平台,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性;每月上旬医教科按医院统计规定要求将上月各科室和医生的月用药比例(药品收入/医疗+药品收入)和抗生素比例(抗生素收入/药品收入)报到财务科(再核实);财务科按规定落实奖罚措施;医教科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组织有关会议通报并公示,及时落实整改;行风办对不合理用药讨论结果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继续严格落实玉医[2009]3号文件《关于玉环县人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的通知,推进临床合理施治和合理用药。
    4、加强对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重点对大额处方、大额住院费用的检查,重点对各类用药院内统计排名前位的处方检查。
    5、奖罚规定:
    (1)处罚
    病区和门诊的医生个人:超过所在科室规定药品比例部分的实际发生药品额度,医院按5%扣罚计入个人。每季度全院全部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及抗生素针、片剂(二线、三线)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季度该药品用量控制按上一季度用量的50%使用;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按70%用量使用。医生个人使用某种抗生素针、片剂金额超过该品种总量30%的,每超过1%扣罚50元或按超过比例部分的实际药品金额的5%扣罚,并且下一季度全院该药品用量控制按上一季度用量的70%使用;受限制药品如临床确实需要使用,须报医教科临时审批。
每季度考核一次,按季度结算。
    (2)奖励
    ① 对医疗质量检查和处方点评中没有发现问题、每季度控制药品比例较好的科室给予奖励。
    ② 奖励办法:根据科室在规定药品比例控制范围内其所控制比例的大小
进行排名;同时结合处方点评和相关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每季度考评一次,排名第一的科室奖励2000元。
    6、具体由医教科负责解释。
 
 
附件1:
各科室药品比例控制指标
科室
指标(%)
病区
 
儿科病房
35
呼吸内科病房
45
心内、消化病房
41
神经、内分泌病房
44
普外科病房
45
骨科病房
34
脑外病房
49
妇科病房
24
产科病房
感染科病房
53
ICU病房
54
门诊
 
儿科门诊
76
内科门急诊
48
外科门急诊
51
泌尿外科门诊
76
妇产科门诊
45
传染科门诊
70
骨科门诊
50
五官科门诊
70
眼科门诊
48
皮肤科门诊
78
 
 
附件2:
门诊抗生素控制指标
科室
指标(%)
儿科门诊
39
普内科门诊
16
呼吸内科门诊
30
内科急诊
24
普外科门诊
32
泌尿外科门诊
30
外科急诊
41
骨科门急诊
24
妇产科门诊
31
耳鼻咽喉科门诊
33
眼科门诊
27
感染科门诊
10
皮肤科门诊
8
 
 
附件3:
病区抗生素控制指标
 
科室
指标(%)
儿科病房
50
呼吸内科病房
48
普外科病房
37
骨科病房
24
妇产科病房
56
感染科病房
26
神经外科病房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