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动抗菌素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工作
2011-07-28 丨 795 丨
7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抗菌素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各科主任、护士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龚时贤院长传达了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我院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从今年6—11月,分3个阶段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责任制管理;开展抗菌素临床合理应用自查与培训工作;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梳理抗菌药物目录;严格控制抗菌素合理使用;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处方点评,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方案规定,要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力争达到卫生部要求的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控制指标,即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DDD表示每日规定剂量)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会议指出,抗菌素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是我院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各科室要无条件地坚决执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医院的统一安排,做到合理、科学、规范用药。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真正把卫生部提出的“三好一满意”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工作目标。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素药物临床使用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