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九不准”成为自觉行为

2014-01-071145
 
    1月6日下午,我院召开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部署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把“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会上,龚时贤院长传达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逐条阐述“九不准”的针对事项、行为和思想认识,要求全院职工把正确认识“九不准”当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全员传达学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使“九不准”在我们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龚院长还强调,当前正值年底,全院干部职工务必遵照中央指示,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在廉洁方面要严格自律,让“九不准”成为自觉行为,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文规定: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