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台州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2014-09-03 丨 627 丨
近日,我院受到台州市委的表彰,被授予“台州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2010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驻台各部队自觉投身双拥实践,为我市第五次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城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先进、树立典型号,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军分区授予65个单位 “台州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75位同志“台州市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