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二院组织召开《精神卫生法(草案)》专题讨论会

2011-06-16265823
  6月10日,经过立法部门26年的酝酿,《精神卫生法(草案)》首次向社会各界公布并征求意见。为此,作为承担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主要任务的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于6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精神卫生法(草案)》专题讨论会。全体院领导班子、职能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精神卫生法(草案)》的相关条款,结合当前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探讨。会议认为,此次出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较为完善,除了保护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内容外,还有对普通人群的精神卫生教育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对非自愿入院治疗的规范化等方面进行明确。结合当前精神卫生工作实际,会议也对草案当中诸如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保障措施等章节中的相关条款提出不同意见。
  会议要求,各科室要组织医护人员对草案进一步深入探讨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修改意见稿向国务院法制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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